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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一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9-15 10:10:35 點閱: 487 (21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90321119號

附件:銓敘部函等(共2個電子檔)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一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9年8月28日釐定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09年9月4日部退三字第1094967481號函辦理。

二、檢附銓敘部函及考試院、行政院公告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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