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0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23126A號函辦理。 |
| 二、 | 基於遊戲用槍購得容易,若使用不當易造成傷害,學校基於學生安全維護及減少學生因使用遊戲用槍不當造成傷害,請勿購買或攜帶至校,以免憾事發生。 |
張貼日期: 2019-11-04 17:46:43 點閱: 547 (另開新視窗)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0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23126A號函辦理。 |
| 二、 | 基於遊戲用槍購得容易,若使用不當易造成傷害,學校基於學生安全維護及減少學生因使用遊戲用槍不當造成傷害,請勿購買或攜帶至校,以免憾事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