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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二點、第五點、第八點;修正「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皆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日生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會計主任

張貼日期: 2019-11-28 19:37:34 點閱: 641 (另開新視窗)


附件: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二點、第五點、第八點修正對照表

修正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及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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