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含紙本和數位等 模式)買賣暨服務應注意事項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6-25 15:23:38  點閱:59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501125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部111年12月14日臺教社(一)字第1110108026號函,請各校配合於學校親師座談、晨間活動等彈性時間,向家長及學生加強宣導「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含紙本和數位等模式)買賣暨服務應注意事項」,以利保障家長及學生消費權益。

三、前揭注意事項重點摘要如下:
企業經營者從事課業學習輔助教材買賣與提供相關學習服務,應遵行下列事項:

(一)訂約前,應提供契約供消費者審閱(至少五日)。

(二)消費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取得其法定代理人之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契約始生效力。消費者為無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或代受意思表示。

(三)企業經營者以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方式訂立契約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八條規定,將該條所列資訊以清楚易懂之文句記載於書面提供消費者,或以可供消費者完整查閱、儲存之電子方式提供相關資訊於企業經營者之服務網頁。

(四)企業經營者於簽約前,如提供消費者試用或試聽課業學習輔助教材之機會,非經雙方約定不得將試用或試聽教材列為正式課業學習輔助教材範圍。

(五)企業經營者提供之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內容應符合教育部頒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以下簡稱課綱),課業學習輔助教材使用期間內,如教育部頒定之課綱修正,企業經營者應配合修正與更新教材,並即主動提供予消費者,不得另行向消費者收取費用。

(六)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定之課業學習輔助教材買賣暨服務契約應明載下列重要事項:
1. 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事項及違反契約之法律效果:課業學習輔助教材之內容(科目、進度、適用年級及時數、設備規格等)及使用相關學習服務之方式、課業學習輔助教材之更新、收費方式、課業學習輔助教材交付方式與期限、品質與智慧財產權擔保責任、債權讓與之禁止。

2. 契約之解除權、終止權及其法律效果:債務人之給付遲延責任、契約之解除或終止事由。

3. 其他與契約履行有關之事項:契約之變更或異動、個人資料保護、消費爭議處理及其他相關事項。

近月內熱門公告
  • 2025-07-04 91
      彰化縣花壇鄉白沙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代理教師第一次甄選暨代課教...
  • 2025-07-25 79
      【公告】白沙國小114學年度二升三公開編班結果公告
  • 2025-07-10 75
      彰化縣花壇鄉白沙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代理教師第一次甄選暨代課教...
  • 2025-07-16 72
      彰化縣花壇鄉白沙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代理教師第一次甄選暨代課教...
  • 2025-07-11 61
      彰化縣花壇鄉白沙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代理教師第一次甄選暨代課教...
  • 2025-07-17 61
      彰化縣花壇鄉白沙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代理教師第一次甄選暨代課教...
  • 2025-07-14 53
      彰化縣花壇鄉白沙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代理教師第一次甄選暨代課教...
  • 2025-07-15 50
      彰化縣花壇鄉白沙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代理教師第一次甄選暨代課教...
  • 2025-07-02 49
      白沙國小114年1月至6月未受理國家賠償事件公告
  • 2025-07-04 36
      近期國內新生兒腸病毒疫情嚴峻,強化腸病毒防治工作,提供相關資...
  • 2025-08-01 30
      【公告】白沙國小114學年度小一新生、五年級編班結果公告
  • 2025-07-21 27
      「114年數位開啟孩子學習新視界—數位學習家長宣講」活動,請家長...
  • 2025-07-10 26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
  • 2025-07-22 21
      轉知:內政部訂定防空避難指引
  • 2025-07-28 10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為強化國內梅毒及淋...
  • 2025-07-31 7
      「變裝辨私菸×古城探稅月」暨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租稅宣導活動,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