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煙)害防制教材教學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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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5-10-01 15:16:32  點閱:43


1.學生禁止使用電子煙等違法產品,培養正確菸(煙)害防制識能

 

2.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依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及使用